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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业企业各类岗位证书办理须知

一、申办福建省《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》须知
  (一)发证范围(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均可申办):
  1、土建类六大员:施工员、预算员、材料员、质检员、安全员、装饰施工员;
  2、安装类六大员:施工员、预算员、材料员、质检员、安全员、机管员。

  (二)办证条件(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即可,若连续从事岗位实践工作四年以上,可申办两本岗位证书。年龄要求:年满20周岁,且男性未满60周岁、女性未满55周岁):
  1、具有中专以上学历,与本岗位专业对口,且连续从事本岗位实践工作两年以上者;
  2、具有中专以上学历,与本岗位专业相近,且连续从事本岗位实践工作四年以上者;
  3、取得省建设培训中心各类岗位培训结业证(不以本单位报名参加培训需提供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),且连续从事本岗位实践工作两年以上者;
  4、取得本岗位所在系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,且连续从事本岗位实践工作两年以上者;
  5、申报装饰施工员岗位者,应符合闽建人[1999]25号文的有关规定。
 
  (三)办证须提交的材料[填报资料不得涂改,提交材料、复印件均采用A4纸,并加盖企业公章,1式1份,按顺序装订。申报表(须双面打印)、考核表、登记表在厦门建筑信息网首页中下载):
  1、福建省《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》申报表;
  2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;
  3、“学历”或“职称”或“培训”证书复印件(核原件);
  4、《业绩量化指标考核表》(按申报岗位填报);
  5、福建省《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》申报登记表(按申报岗位分别填表,并制成“A盘”或“光盘”或“U盘”提交);
  6、1寸免冠正面近期同底彩照2张(1张贴在申报表,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)。

  (四)受理时间:每年2、5、8、11月份;联系电话:2231056、8068728。
  
  (五)受理地点: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秘书处(七星西路166号九楼市造价站办公大楼)。

  二、福建省《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》年审、变更单位、单位名称变更、遗失补证须知(男性满60周岁、女性满55周岁不予办理。所有表格均在首页中下载)
  (一)年审须提交的材料(提交材料、复印件均采用A4纸,并加盖企业公章,1式1份,按顺序装订。年审时间按岗位证书复检验证栏有效期时间进行年检):
  1、福建省《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》年审表;
  2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;
  3、《建设系统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书》复印件(核原件。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42学时);
  4、福建省《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》原件、复印件;
  5、《建设关键岗位持证人员年审验证汇总表》(按不同岗位分别填表,并制成A盘提交)。

  (二)变更单位须提交的材料(提交材料、复印件均采用A4纸,并加盖企业公章,1式1份,按顺序装订。超过年检期未年检的不予办理):
  1、福建省《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》变更表;
  2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;
  3、福建省《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》原件、复印件;
  4、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复印件(核原件);
  5、经劳动部门鉴证的本人与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(核原件);
  6、原发证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需附《建设系统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书》复印件(核原件。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42学时);
  7、1寸免冠正面近期同底彩照2张(1张贴在申报表,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)。

  (三)单位名称变更须提交的材料(提交材料、复印件均采用A4纸,并加盖企业公章,1式1份,按顺序装订。超过年检期未年检的不予办理):
  1、福建省《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》更名表;
  2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;
  3、福建省《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》原件、复印件;
  4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《企业核准变更登记通知》复印件;
  5、原发证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需附《建设系统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书》复印件(核原件。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42学时);
  6、1寸免冠正面近期同底彩照2张(1张贴在申报表,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)。

  (四)遗失补证须提交的材料(提交材料、复印件均采用A4纸,并加盖企业公章,1式1份,按顺序装订):
  1、福建省《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》补证表;
  2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;
  3、在《厦门日报》上刊登遗失声明的复印件(核原件。复印件必须把报纸的日期、版页复印在内);
  4、原发证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需附《建设系统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书》复印件(核原件。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42学时);
  5、1寸免冠正面近期同底彩照2张(1张贴在申报表,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)。

  (五)受理时间:每月份均可;联系电话:2231056、8068728。

  (六)受理地点: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秘书处(七星西路166号九楼市造价站办公大楼)。

  三、企业单位领取各类岗位证书须知
  1、每家企业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各类岗位证书,并开据证明或委托书;若要更换领证人,需开据更换证明。
  2、领证时需缴交证书工本费。
  3、领证时间:每月份均可;联系电话:2231056、8068728;
  4、领证地点: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秘书处(七星西路166号九楼市造价站办公大楼)。5、申办各类岗位证书的取证周期为受理截止日期一个月后。

来源: 中国建筑劳务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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